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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粤财会[2004]37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4-07-27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市、县(区)、自治县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的通知》(财会[2004]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函告省财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0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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