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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康市2004年创建“平安大道”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阜政办[2004]138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4-08-12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人政府政府各有关部门:
《阜康市2004年创建“平安大道”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为全面做好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阜康市2004年创建“平安大道”实施方案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八月十二日
阜康市2004年创建“平安大道”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昌吉州2004年创建平安大道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确保辖区内道路全畅通,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根据《昌吉州2004年创建“平安大道”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及州党委第八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挖掘管理潜力,强化管理手段为着力点,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机制,全面推进创建“平安大道”工作,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重点在监督、检查和指导上下功夫,在巩固、深化和提高上做文章,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使S111线、S303线阜康段达到并保持三等管理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调查摸底阶段。组织对创建道路治安、交通状况进行开展深入调研,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二)全面创建阶段。从8月份开始,创建各项工作全面展开,加快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治理病害路面,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治理违章挖掘道路,侵占路面,清除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障碍,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责任制,动员全社会都来参与创建活动,到11月份达到创建目标。
(三)总结检查验收阶段。在做好自我检查验收的同时上报迎接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统一领导,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问题。
创建“平安大道”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人、车、路、环境等诸多因素和部门,需要各方面的共同配合。创建“平安大道”要在市创建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精心组织指挥、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动员全社会共同创建“平安大道”。一是实行领导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落实,二是建立工作联席公议制度,加强部门协调和配合,三是尽快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联运机制,全面组织落实有关工作,不断提高创建工作质量和效率,真正将“平安大道”创建成“民心工程”。
(二)认真开展创建“平安大道”等级评价工作,逐步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创建等级评价工作,对照《创建平安大道标准》和《平安大道评价体系》的有关规定和评价标准,认真进行自我评价,摸清底数,找出差距,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切实实地抓好指数提升和等级提升工作。二是逐步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公安交警部门根据辖区的道路基础设施,标志、标线进行调查,结合辖区内的交通秩序管理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特点,认真分析研究,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管理设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新目标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创建路段的标志、标线,力求设置科学、布局规范。
(三)全面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整顿,强化事故防范工作。
有关部门重点要整顿国道、省道、事故多发路段和城乡结合部行车秩序,进一步提高上路管事率。一是认真做到交警要上路,上路要管事,管事要规范。二是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公路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快速处置事故现场,及时施救清障。三是继续开展事故“黑点”、“黑段”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落实事故防范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公安交通、急救医疗、消防清障等部门要积极建立交通事故快速抢救机制,力争把创建沿线有条件的医院全部纳入“绿色通道”范围。四是将国道、省道、城乡结合部等交通秩序混乱、安全隐患突出、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创建路段作为整治重点,严防严管、依法从严查处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创建路段道路上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分别比2003年提高10%以上,机动车违法行为查处率在90%以上。
(四)切实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各部门要积极协调,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法规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不断教育和引导各族群众增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和意识,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一是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农机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机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村”创建工作。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教职员工和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创建“交通安全学校”工作。民政部门要积极开展创建“安全社区”活动。司法部门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它配套法规的普及教育工作。宣传部门要安排电视台、报社、广播电台做好有关宣传报道工作。二是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和实施交通安全村、学校、企业建设规划,要保证建成率达到70%以上。列入创建公路的路段每两公里左右设置一块醍目的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标牌(栏),并在沿线大型交通运输单位、厂矿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村民、学生、员工对交通法规的熟知率达到80%以上,不发生重大(含重大)以上主要责任交通事故。
(五)加强交通管理“责任区”勤务模式建设,进一步提高治安防控和快速反应能力。
一是按照全州统一安排,与州内各县市之间实行警务联勤工作制度。警务联勤工作制度与相邻县市按时互相签字盖章,确保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二是建立公路治安防控体系。合理布警,实行24小时动态、快速反应勤务模式。在治安情况复杂的重“定路段、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支队、大队两级查勤通报制度,制定与兄弟县市快速联动工作预案。四是健全公路巡逻、接警、出警、处警等勤务和快速反应机制,提高与沿线派出所、刑侦队联动、多警种协同合作配合的能力,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和在恶劣条件下不发生一次10车以上连续追尾的交通事故。
(六)维护公路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犯罪活动。
公路巡警要与相关单位和人员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公路沿线治安秩序管理,采取多种措施坚决打击沿线发生的抢劫、抢夺、盗窃以及“黄、赌、毒”等车匪路霸犯罪活动,不断加强巡逻监控,预防和及时处置公路上突发的刑事治安案件,切实维护良好的公路治安秩序。
(七)加强技能培训,严格队伍管理。
要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切实提高警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岗位技能,不断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二是进一步规范民警的执勤执法行为,防止公路“三乱”,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执法。人民群众对交通、治安管理工作和民警队伍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三是建立和规范工作台帐,大力加强巡警大队基础工作。民警政治、业务和技能、体能训练累计时间不少于10天。四是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和《公安部关于严格禁止交通民警执勤中违纪行为的通知》,确保不发生民警严重违法违纪案(事)件。
(八)加强督查,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创建“平安大道”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组成专人对本地区、本部门创建工作进行自查和督查,并按工作阶段向创建“平安大道”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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