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工业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周政办字[2004]37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4-06-07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驻周有关行政企事业单位:
  现将《全区工业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六月七日

  全区工业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煤气作为我区重要的工业生产能源已得到广泛应用,对于促进全区工业发展、改善城市大气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由于全区煤气生产装置不断增多,安全技术管理相对滞后,致使煤气生产使用过程中存在许多隐患。为提高煤气生产使用安全管理水平,杜绝恶性事故发生,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经区政府研究,确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工业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彻底查清我区工业企业发生炉煤气生产装置的数量、分布和安全状况,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安全。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煤气生产装置的设计管理。落实工业企业关于煤气生产装置凭证设计的规定,消除无证设计的现象。
  (二)加强煤气生产装置的制造、安装和改造管理。制造煤气发生炉的单位必须持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制造其它除尘净化设备的单位必须持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或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危险化学品容器专业生产资格;煤气生产设备和管道的安装、改造必须由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制造、安装或维修单位承担。
  (三)加强使用管理。严格落实危险物品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危险物品容器定期检验制度,使用单位应配齐氧气呼吸器、通风式防毒面具、有毒气体检测仪等安全防护和救护用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要成立专门安管机构,配备二人以上的专职安管人员,并经有关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工业煤气安全生产和使用的长效机制。

  二、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6月10日前对全区发生炉煤气生产使用单位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各有关企业按照要求填报《工业企业发生炉煤气安全情况调查表》。由相关部门汇总后分别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和市安监局二科。
  (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30日前各工业企业煤气生产使用单位要对照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煤气设施进行自查,落实并上报设备安全检验、安全评价单位、消防验收和实施时间;及时清除自查中发现的各项隐患。
  (三)检验与安全评价阶段。9月20日前,由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对2004年5月10日前投入使用的煤气发生炉、煤气净化设备及管道进行全面检验,由具有安全评价资格的机构对发生炉煤气站进行安全评价。各发生炉煤气使用单位应按照设备检验和安全评价报告的要求及时消除隐患。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份,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发生炉煤气生产使用企业整治情况进行验收。11月份,迎接市专项整治办公室对我区专项整治工作的抽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部署,周密安排,扎扎实实地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周村区工业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部署、协调、检查验收等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分局。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区安监部门负责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工作,并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监督管理的要求,组织对工业煤气工程竣工后安全验收;区质监部门负责对煤气生产装置中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司炉、水质化验)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进行培训,对工业企业煤气生产装置中容器和管道进行监督检查,并协调实施技术检验;区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煤气生产使用场所的消防监督;区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对工业煤气实施行业管理与指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既要各负其责,又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夯实基础工作,从源头上抓好煤气安全。
  1、工业企业煤气工程的设计、制造、安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并对煤气生产装置所涉及项目的安全可靠性负责。煤气生产设备的制造和安装过程必须经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监督检验合格。
  2、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报请市安全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进行安全专项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3、各使用单位要按照《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86)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在7月10日前向区专项整治办公室报操作人员、水质化验人员的培训名单,按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持证上岗;要认真搞好煤气发生炉水质管理和监测工作,保证水质符合《工业锅炉水质》(GB1576-2001)要求;要加强日常巡回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4、实行设备和管道定期检验制度。煤气设备和管道的季度、年度检验工作由企业有资格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检验情况应做好记录。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每3年对煤气设备管道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
  5、煤气设施停气检修时必须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进入煤气设备内部或可能存在煤气的部位,应进行CO含量分析,并经安全管理人员开具安全作业证后方可进入。
  (四)落实安全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煤气生产使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确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专项整治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投入到位,及时消除隐患。要逐级落实安全责任,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搞好各项具体的安全技术工作。工业企业煤气发生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如实地向区安监局、区质监分局等有关部门报告。
  (五)加强指导与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工业煤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强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组织有关专家尽快制定有关安全操作、维护、检修的技术规定,搞好安全培训。
  (六)强化依法监督检查。要坚决取缔无证设计、制造、安装等违规行为。对于非法使用、无证上岗、对重大隐患不按要求整改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于到期达不到有关安全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取缔,确保全区工业煤气生产使用安全。
  附:周村区工业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周村区工业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整治
  领 导 小 组 人 员 名 单
  组 长:胡加柱 区政府区长助理
  副组长:张师庆 区质监分局副局长
  孙常峰 区安监局副局长
  崔安东 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副政委
  成 员:双锡军 周村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孙丽红 区建设局工会主席
  王舜尧 区质监分局科长
  郭立民 区安监局科长
  臧传福 王村镇党委副书记
  赵玉刚 萌水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王生华 南郊镇副镇长
  刘恒林 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