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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蒙秘[2005]35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5-04-25 生效日期:2005-04-25
 

各乡镇党委、政府,白杨林场,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步伐,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1468”战略,坚持县外为主,引资、引智并举的方针,以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为招商重点,抓好项目优选、环境优化、政策优惠、服务优质等项工作,形成招商引资强大合力,努力实现我县招商引资的新突破。
  (二)总体要求:要始终把招商引资摆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作为“一把手工程”、“全县中心工作”来抓,真正做到氛围最浓、力度最大、措施最硬、速度最快,在全县形成“人人议招商、个个思引资、共同谋发展”的强劲势头,使全县招商引资总量快速增长,对县域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迅速提高。
  (三)目标任务:按照能快则快的原则,招商引资的目标任务是:2005年引进县外资金3亿元(其中引进省外资金2.6亿元),“十一五”期间引进外资年均递增15%以上。
  (四)工作重点:突出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资产重组型项目,着力抓好重大骨干项目,特别是工业项目的引进,工业引资力争达到总引资额60%以上。紧紧盯住长三角、珠三角等招商重点地区,拓展港澳台地区和日韩欧美等境外引资领域,努力提高直接利用外资份额。

  二、改进招商方式
  (五)积极筹建招商平台。认真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工业区详规和各乡镇工业用地规划,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重点建好高速公路葛桥出口处、五里高大桥向南改线的工业聚集区平台,加快乡镇工业集聚区建设,搭建好招商引资的载体,实行园区招商。建立高规格园区管理机构,实行外商一条龙服务,鼓励引导外商到园区和工业规划区投资兴业。
  (六)实施小分队专业招商。在抓好会议招商、网上招商、以情招商和以商招商等多种招商方式的同时,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特别是经济主管部门要组建招商小分队,由主要负责人带队招商,突出抓好专业招商。
  (七)开展蒙城籍人士在外招商。在经济发达地区成立蒙城籍人士在外联谊会,选定优秀人员兼任会长,与在外蒙城籍人士加强联系,掌握信息,发挥在外人员的优势进行招商。
  (八)拓宽招商领域。坚持内商外商一起招,内资外资一起引、大中小项目一起建、一二三产业一起上的招商方针,不断拓宽利用外来资金的领域,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格局。

  三、完善基础性工作
  (九)加强项目库建设。项目是招商引资的基础和载体,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我县支柱产业发展规划,根据各自的资源特点和比较优势,储备和包装一批前瞻性强、可行性大、有较强吸引力 的新项目,积极向客商推介。要强化县级项目库建设,县级项目库每年更新储备项目20个以上;城关、双涧、小涧、板桥集、岳坊、庄周、漆园等乡镇更新储备项目5个以上,其他乡镇更新储备项目3个以上;经贸委、农委、民营局更新储备项目5个以上;建委、文化局、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更新储备的项目不低于3个;其他有关部门更新储备的项目不低于1个。
  (十)强化信息服务。加快蒙城县招商网的建设,充分发挥牛网和政府网站的作用,不断更新网站内容,推出新项目。县招商办要安排专人搜集招商信息,编印招商简报,共享信息资源,节约招商成本,提高招商效率。
  (十一)加大招商引资的投入。2005年财政安排100万元招商经费,以后逐年增加。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经费补贴。

  四、优化投资环境
  (十二)落实优惠政策。继续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增强对外商的吸引力。认真落实和用足用活已经出台的有关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十三)实行优质服务。由项目引进单位指定一名单位负责人,从立项报批到企业选址、办证办照、建设和投产后,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对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县委确定一名县领导负责,指定一个部门重点联系。
  (十四)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实行对企业检查报告制度和公示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检查时,必须报请县政府批准,并填写企业检查申报表,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检查结果要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五)加大纠风治乱力度。对“四乱”的投诉受理案件,年度内查实一件的,扣除单位10%的年终综合考评分数;年度内查实两件的,对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给予政纪处分。从严治理公路“三乱”。交通、公路、公安交警、市容管理等单位,对外地客商来我县从事经营活动的车辆有违章现象的应予纠正,但不处罚、不扣车。对在公路上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设卡(站)或者执法人员执法不文明,造成不良影响的,属县管单位工作人员一律先停职检查,对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属垂直管理单位的,建议予以调离。
  (十六)进一步加强政风评议。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外来投资商作为政风评议员,对主要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定期测评和年度评议,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凡年度评议位居前三名的单位,授予“优质环境贡献奖”,奖励一万元;连续两年位居前三名的单位,授予“优质环境最佳奖”,奖励三万元。凡年度评议位居后三名的发通报批评,并对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诫免谈话;连续两次被评为后三名的单位,对其领导班子进行整体改组;对垂直管理单位,被评为后三名的,县委、县政府将向其省、市主管部门发送通报,连续两次被评为后三名的,建议对其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调整。

  五、严格考核奖惩
  (十七)严格目标考核。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制定蒙城县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并奖惩兑现。对年终完成任务前三名的单位,授予“招商引资贡献奖”,并给予奖励。对招商进度慢的单位,9月底以前未签订招商引资项目合同或意向,或无实际进资的单位,单位一把手以书面形式向县委、政府说明原因。年底仍无实际进资的单位,写出书面检查。对单位主要领导人通报批评。第二年上半年仍无进资的单位,主要领导离岗招商。对在招商引资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干部,经组织部门综合考察后,同等条件的,可优先予以提拔重用。乡镇招商异地落户的,县政府奖励扶持工业企业资金相当于招商乡镇该项目实际上缴税收前五年的50%.
  (十八)实行招商引资“一票否决”制。建立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凡没有完成任务的乡镇和县直单位当年不得评先,主要领导不予提拔、重用和公务员考核评优。连续两年仍未完成任务的,对主要领导进行调整。垂直管理单位未完成任务的,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对主要领导进行调整。

  六、形成招商引资的强大合力
  (十九)加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县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协调、督查、考评等工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本乡镇、本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切实做到人力、精力、财力“三集中”。努力提高招商引资的效果,推动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十)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奖励办法、投资环境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好的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关注招商引资,参与招商引资的舆论氛围。
  (二十一)加强检查督促工作。每月由县招商办召开一次招商引资例会;每季度由县领导召开一次招商引资调度会和进行一次招商引资督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小结,将责任单位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情况向全县通报;每年召开一次全县招商引资表彰大会,以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中共蒙城县委
蒙城县人民政府
200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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