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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关于财政监管会计账薄收费标准的批复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成价函[2004]41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4-06-03 生效日期:2016-12-11
 

市财政局:
  你局成财会[2004]13号《关于申请核准财政监管会计账薄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建帐监管暂行办法》规定。为规范我市会计行为,将对全市各应建单位的总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和现金日记账薄作统一的印制。根据监管账薄的印制成本,现将会计账薄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会计账薄》收费标准,根据页数不同分别为:13元/本(50页)、15元/本(100页)、16元/本(200页)。

  二、上述标准为最终收费标准,收费单位不得层层加码,收费收入主要用于监管账薄的印制、运输、耗损、管理等必要开支。

  三、《会计账薄》收费属服务性收费,收费单位接到批文后,即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成都市物价局
200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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