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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镇居民一次性调查工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遵府办发[2007]123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7-07-27 | 生效日期:2007-07-27 |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按照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贵州省统计局、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07年贵州省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通知》(黔调字〔2007〕34号)要求,为抓好我市2007年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确保完成各项调查任务,市人民政府决定于8-10月开展城镇居民一次性调查工作,共涉及八个县、区(市),3900户调查样本。现将调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开展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有利于全面系统地收集我市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消费等基本情况,为编制我市及部份县、区﹙市﹚2008-2010年城镇居民住户调查样本框提供具有科学性、代表性的数据库,为各级政府研究民生问题提供准确详实的数据。
二、调查样本和要求
1.调查的样本分布为:红花岗区,汇川区,习水县,桐梓县,凤冈县,仁怀市,正安县,湄潭县。
2.调查工作要求:一是有关县、区(市)政府、街道办事处、镇及社区居委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有关县、区(市)政府原则上应按每户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适当的财政经费补助,以保证调查工作顺利进行。三是未安排调查任务的县(市),应尽可能同时开展此项调查工作,为常规性调查创造条件。具体事宜请及时与国家统计局遵义调查队联系。
三、调查日程和任务
1.7月中旬至7月下旬为调查准备阶段。一是成立县、区(市)调查协调领导小组;二是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召开被调查社区居委会负责人会议;三是开展调查前业务培训。
2.8月上旬为开展入户调查阶段。一是社区居委会明确专人配合调查人员;二是调查人员根据本地居民生活特点入户调查。
3.9月上旬为数据质量审核、录入阶段。
4.9月中旬为对调查资料进行开发利用阶段。一是编印此次调查数据资料;二是向市、县两级政府提供有价值的调查分析报告。
5.9月下旬为加强督促检查阶段。市调查队拟组成四个督察组深入到八个县、区(市)督促检查,确保调查数据质量。
6.10月上旬为检查工作总结阶段。
遵义市政府
二○○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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