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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阜康市预算单位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阜政办[2003]68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3-05-09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各地州市开展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新财清[2003]1号)精神,为确保我市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顺利进行,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全市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宏伟 市长
副组长:李绍海 副市长
敬 忠 副市长
成 员:杨少华 政办副主任
马存禄 财政局局长
魏 峰 监察局局长
马德莲 审计局局长
宋清海 编委办主任
郭吉生 财政局副局长
程兰芳 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郭吉生兼任。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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