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抽调政府各部门工作用车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阜政办[2003]51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3-04-01 | 生效日期:2003-04-01 |
政府各部门:
为了便于开展工作,更好地发挥现有车辆的作用,缓解市政府领导用车紧张的局面,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各部门车辆轮流为市政府领导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部门的工作用车要在每日上班时间准时到政府办公室报到,联系人郑新建,联系电话:13999351619.
二、在规定派车日期为市政府领导提供服务时,应保证车况良好、清洁,并保证正常出车。费用由派车单位负担。
三、各部如在派车时间不派车,政府办公室将按机关作风考核办法处理,如因车辆原因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该部门领导的责任。
四、本通知从2003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各部门用车安排表(略)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04月01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