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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岗区2003年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哈南政办发[2003]6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3-02-28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办、局: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岗区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南岗区2003年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南岗区2003年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今年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为指针,以加强行风建设为切入点,以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制为保障,紧紧围绕教育局的中心工作,从提高广大干部、教师的思想入手,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净化教育发展环境,坚决有效地遏制中小学乱收费行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落实中小学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乱收费问题。
(二)认真治理和研究解决中小学乱办班、乱补课问题。
(三)坚决抵制任何部门以任何形式的乱摊派和“搭车”收费,特别是解决好自愿交费项目做到真正自愿的问题。
(四)加强对高中收费的监督检查,非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要严格按照“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规定执行。
(五)加强自费生、民办公助学校收费的专项审计监督。
(六)加强师德建设,加大对违法乱纪教师的处理力度。
三、措施和方法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各校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本单位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责任,做到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教育局与学校、学校与教师要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
(二)大力宣传,提高认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搞好纠风治乱工作。一是要及时召开会议,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干部教师对纠风治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收费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通过张榜公布等多种形式宣传中小学收费的政策规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加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三是要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市教育局确定的 “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年”活动,广泛开展“一走访、二排查、三监督、四评议、五要五不要”活动。四是通过简报等形式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做法,曝光反面典型。
(三)制度规范,加强指导,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要认真落实收费审批、收费公开、收费登记等规章制度,严把收费关口,抓好乱收费高发期的治理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注重工作实效。要采取自查、抽查、集中检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要把纠风治乱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本单位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切实从维护教育大局出发,认真解决好学校行风建设存在的实际问题,卓有成效地治理好中小学乱收费。
(五)坚决制止乱摊派。任何向学生搞摊派的行为,学校都要坚决予以抵制,政府各部门自身首先要做到不摊派。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全区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在区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领导小组和区纠风办的领导下进行。由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负责。区教育局牵头,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曹桂林(南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顶在(南岗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王兆福(南岗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王玉娥(南岗区财政局副局长)
甄庆伟(南岗区物价局局长)
办公室主任:王兆福
办公室成员由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216室。
具体分工如下:
(一)治理乱收费工作的指导检查、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有关政策研究制定,由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共同负责。
(二)制止高中、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及企办、民办中学、小学、幼儿园乱办班、乱补课收费,由区教育局负责。
(三)制止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督导评估工作,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
(五)纠风治乱工作的全面协调和情况综合由区教育局负责。
(六)制发方案、撰写有关文字材料、有关乱收费案件的举报与查处、组织检查等,由区教育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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