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央债券簿记(三期)系统上线后收费业务相关事宜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中债字[2004]65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4-10-22 生效日期:2004-10-22
 

各结算成员:

  中央债券簿记(三期)系统上线后,收费业务流程有所变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04年10月8日开始,结算成员之间的多券种质押式回购业务按每笔首期成功合同200元计费。

  二、交割单上标有该笔业务的收费情况,同时客户端的缴费通知单是实时累计更新的,结算成员可每天将二者进行核对,掌握费用应缴情况。
  特此通知。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