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黑龙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交通厅关于调整大齐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方式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黑价联字[2002]80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2-10-15 生效日期:2002-10-15
 

大齐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大齐路修改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的申请》(黑大齐路发[2002]22号)收悉。大齐公路自二00二年九月二十日通车后,对沟通大庆与齐齐哈尔之间的经济联系,方便沿路群众生产生活、提高行车速度、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大齐公路平交道口较多,村镇密布、收费站间距较远,而且是开放式收费,按现行收费方式和标准执行,造成短途车辆收费不尽合理。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减轻用户的经济负担,尽可能达到合理征收车辆通行费,经研究,现将大齐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方式和标准调整如下:
  19座以下载客车辆
  20座至39座载客车辆
  40座以上载客车辆
  上述收费标准自文到之日起试行一年。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仍按省财政厅、交通厅、物价局黑财综[2002]87号文件执行,资金实行省级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

黑龙江省其他机构
2002年10月15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