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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豫国税发[2007]206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07-07-16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培训中心: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7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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