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黑龙江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迁移黑大公路拉林收费站的批复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黑交发[2007]118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7-04-18 生效日期:2007-04-18
 

省收费公路管理局:

  你局《关于迁移拉林收费站的请示》(黑收路发[2006]26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鉴于黑大公路哈尔滨至拉林段的实际情况,同意将拉林收费站自黑大公路k638+990处迁移至黑大公路k602+625处,并更名为周家收费站。

  对完全从事农业生产、农田作业和运送农用物资的非营业性20马力以下(含20马力)的小型农用拖拉机仍免征过路过桥费。对周家收费站附近村屯的车辆也应给予适当优惠。

  此复。

黑龙江省其他机构
2007年04月18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