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日政办字[2004]28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4-12-17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区县人民政府,岚山区人民政府筹备组,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2004年统计年报工作,科学、准确、全面地反映一年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2004年统计年报工作
  今年我国组织开展了第一次经济普查,国家对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新的调整和改革,我市从第二季度起全面实施“在地统计”,这些都对统计年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强化督查,确保全市统计年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政府要支持统计部门依法如实统计,保障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权,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及时帮助解决年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年报数据汇总完毕,要及时组织召开经济形势专题分析会议,认真研究核实统计数据质量,总结“十五”以来全市经济运行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当前全市以及县域、镇域经济发展状况,推出一批具有较高参考价值、有对策和建议的统计分析资料,为各级党委、政府指导经济和社会发展、科学制定明年以及“十一五”发展规划提供决策依据。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统计年报工作质量
  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准确、全面的统计数据对正确分析国民经济的运行态势,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提高数据质量放在统计年报工作的首位,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正确地反映工作成果,防止人为干扰统计数据现象的发生,确保年报数据全面、准确、真实、可靠。一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坚持讲实话,报实数,如实提供统计资料,自觉抵制弄虚作假行为。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统计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统计。按照《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凡在我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各类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都必须依法参加各级统计部门召集的年报会议,领取统计报表,如实上报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统计资料,特别是固定资产投资、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等数据必须如实填报,不得瞒报。各级统计部门要按照《统计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保护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三是要落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严把年报数据收集关、审核关、过录关、汇总关、数据处理关、评估分析关,做到统计报表数据与经济社会发展活动的客观实际相一致。各级统计部门要严格执行数据质量“下管一级”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基层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各区县要加强调度检查,重点检查各骨干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和投资情况,核实乡镇建设项目和工商企业投资、生产经营数据,防止漏登、漏报现象的发生。四是要建立统计年报数据质量通报制度。对在年报工作中不负责任、敷衍了事、影响大局的单位,要进行通报,并依法追究单位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年报期间和年报结束后,各级要认真组织开展以数据质量为核心的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对违反《统计法》和《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

  三、严格执行年报制度和“在地统计”的有关规定,认真上报统计资料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需要,国家对有关统计调查、统计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等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和改革,部分行业实行统计年快报和年报分步进行、以普查代替年报的办法,国家实行国民经济核算联合会审、统一发布的制度。同时,由于今年是我市全面推行“在地统计”的第一年,市属以上部门、单位的专业报表报送部门由市统计局改为所在地的区县级统计部门。对这些新的统计制度和改革办法,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按照统计部门的统一要求,认真遵照执行。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对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基本情况,所辖单位数量、属性和经营状况,以及所从事的各类经济活动等进行认真核查,按照统计年报和普查制度要求如实填报统计报表,做到不重不漏,统计年报和经济普查数据要相互衔接、协调一致。市属以上各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外地驻日照单位要自觉接受所在地区县级统计部门的管理,按时参加统计年报工作会议,领取和填报统计报表,及时报送统计年报资料。统计年报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及时与市统计局联系解决。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