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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两会”宣传工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灵办发[2004]108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4-12-17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协七届三次会议即将召开,为庆祝“两会”隆重召开,宣传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丰硕成果,展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风采,确保“两会”圆满成功,现就做好“两会”的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传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迎接“两会”宣传(12月10日-1月5日)。
1、宣传我县一年来在招商引资、农村经济、文化教育卫生、整治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农委、教育局、卫生局、地税局、国税局、工商局、林业局、畜牧局、水利局、建设局、物价局、劳动局、环保局、国土局、气象局等单位举办图片展,展示一年来本系统本部门所取得的成就。展板尺幅1.2米×2.4米,腿高20公分。
2、宣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风采,宣传他们在各条战线上勇于拼搏、默默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先进事迹并选送上级报刊、电台、电视台。
3、抓住动态性新闻宣传,及时报道人大、政协迎接“两会”的有关活动及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落实情况。
4、县电台、电视台在办好迎接县“两会”召开节目的同时,还要办好专题节目,宣传人大、政协职能及其重要作用。
5、拟定“两会”宣传标语口号,县电视台、有线网络中心每天要配发滚动字幕和标语口号。
6、文化、教育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文艺团体、黑板报、标语口号等多种形式开展好“两会”宣传思想教育活动。
(二)第二阶段:会议期间宣传(1月5日-1月10日)。
1、印发“两会”宣传标语口号,安排县直各单位在城乡主要街道悬挂横、竖幅。
2、县电台、电视台及时组织采编人员搞好大会新闻报道,及时采编、播发当日会议新闻,采写会中、会后新闻花絮,跟踪报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会间见闻。
二、几点要求:
1、要切实加强领导。县委成立“两会”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燕同志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凤凌、马动新,县广电局局长赵朝法任副组长,县人大办公室朱杰、县政协办公室徐辉、县委宣传部刘学、梁超为成员,具体负责“两会”宣传报道的领导工作。各乡镇党委和县直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好“两会”宣传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指挥,具体指导,抓好落实。
2、县电台、电视台和县有线电视网络中心要推出专题性访谈栏目,邀请各界代表围绕“两会”进行访谈,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关注“两会”盛况。
3、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注意层层把关,绝不给错误的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对一些影响较大、比较敏感的问题可通过内参形式反映,具有争议性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中共灵璧县委办公室
200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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