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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春节期间全县劳务输出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灵政秘[2004]125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4-12-10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5年春节期间全县劳务输出系列活动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5年春节期间全县劳务输出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营造劳务输出的浓厚氛围,推动全县劳务输出工作更好地发展,县政府决定在2005年春节期间开展劳务输出系列活动。为确保系列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壮大劳务产业的目标,大力弘扬创业精神,增强自主择业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建设劳务大县、劳务强县步伐。
二、活动目的
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宣传造势,引导群众转变观念;树立典型,鼓励创业,充分发挥模范带动作用,掀起劳务输出新高潮;通过强化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农民务工就业的竞争力;逐步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做大劳务产业,做强劳务经济。
三、活动内容、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公开评选劳务输出先进单位。
1、评选名额:全县劳务输出先进单位5个。
2、评选标准及程序:
(1)评选标准:根据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签订的《劳务产业目标管理责任书》,主要考核劳务输出组织机构建设、劳务输出服务网络建设、劳务输出各项基础工作和8项目标任务等相关内容。①县政府下达的劳务输出任务完成情况。②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建立劳务输出吸纳基地情况;建立劳务输出中介机构情况;培育劳务输出经纪人情况;跟踪服务管理情况。③劳务输出培训情况。建立培训基地情况;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培训后的输出比率。④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办企业情况。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办企业数、创办规模及企业总产值。⑤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⑥基础工作情况。乡镇(单位)、村劳务输出管理服务机构建立情况;乡镇与村签订目标责任书情况;劳务供应示范乡镇建设情况(示范乡镇要实现“六有”,建立“四种台帐”,达到“三个提高”);普通乡镇基础工作情况(有场地、有专人、有管理服务制度,能正常开展工作);建立劳务输出基础台帐情况;劳务输出统计数据等资料上报情况。
(2)评选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①考核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对各类考核指标的考核,能够量化的实行量化考核,不宜量化的实行定性考核。②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尽快进行自查,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将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③县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对全县21个乡镇及有关部门进行严格考核,对劳务输出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现场打分(满分300分),取得总分前5名的单位确定为全县劳务输出先进单位。2005年元月20日前完成。
3、表彰和奖励:全县劳务输出先进单位考核积分记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总分,在全县劳务输出表彰暨欢送大会上颁发奖牌。
(二)公开评选先进培训机构。
1、评选名额:在全县范围内评选经资质认证的先进培训机构3个。
2、先进培训机构评选办法:
(1)参评对象为经县资质认证的培训机构。
(2)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各培训机构的培训数量、质量、有组织输出务工人员情况等方面,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并单独实施考核、确定先进培训机构。
3、表彰与奖励:在全县劳务输出表彰暨欢送大会上为先进培训机构颁发奖牌和奖金。
(三)公开评选“打工状元”。
1、评选名额:全县“打工状元”10人(其中优秀务工人员8人,优秀返乡创业人员2人)。
2、评选标准:
(1)为灵璧籍城乡居民,外出务工一年以上,并自愿参评(由本人提供相关证明)。
(2)思想政治觉悟较高,拥护党的领导,自觉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参与聚众上访,没有参加邪教组织(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3)能够积极主动,全面足额地完成当地政府下达的各种税收、投工投劳等任务,无拖欠记录。
(4)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由户籍所在地计生办证明)。
(5)个人素质较高,热爱家乡,诚实守信,讲文明、讲正气,在家乡和务工地均有良好的形象和信誉,有一定的影响力(外出务工或创业过程中有先进典型事迹被媒体报道者可优先推荐或自荐参评,同时要提供报道原件)。
(6)年实现外出务工劳务收入3万元以上(由本人提供务工所在工厂或公司出具的工资单等有效证明,或由户籍所在地乡、村政府提供相关家庭收入证明)。
(7)工作表现突出,被用工单位评为优秀务工人员或被聘为工厂(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骨干力量(由用工单位出具相关的聘任证书、荣誉证书原件等)。
(8)能够充分发挥能人带动作用,成功介绍本县籍剩余劳动力外出就业,数量达50人以上,并义务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帮助维护合法权益;或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为灵璧成功引进至少一项投资规模超30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
(9)返乡创业者参评,除具备上述1-5条要求的条件外,还需达到下列要求:在本县境内创办的企业或实体规模达100万元以上,年实现利税10万元以上,吸纳本县农村富余劳动力或下岗失业人员30人以上就业,并带动一方百姓致富。
3、评选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1)采取公开推选、民主投票的方法,按照个人自荐或村组推荐-乡镇初审-县复审-公示-群众投票推选-确定“打工状元”的总体程序进行。
(2)2004年12月15日-24日,为个人自荐或村组推荐阶段。由本人或村组准备相关材料(本人自荐也须村组一并上报。
(3)2004年12月25日-31日,为乡镇初审、推荐上报阶段。每个乡镇推荐2-3名优秀务工或返乡创业人员,每人填写《灵璧县劳务输出“打工状元”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并附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2000字),报县劳务输出系列活动办公室。
(4)2005年1月1日-10日,为县复审、公示阶段。初步确定20名候选人并在县电台、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候选人,并向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发放选票。
(5)2005年1月11日-15日,为群众投票阶段。各乡镇于1月20日前把“打工状元”选票报送县劳务输出系列活动办公室。
(6)2005年1月20日-30日,为县劳务输出系列活动办公室清数选票、最终确定10名“打工状元”阶段。
4、表彰与奖励:为打工状元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重奖。同时,将打工状元先进事迹制作成电视专题,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每天宣传1人。
(四)免费培训“打工新星”。
由县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免费培训1000人,使其掌握一技之长,早日成为“打工新星”。
1、培训对象:主要是为县工业园区建设和政府其它工作作出贡献的失地农民、乡镇特困家庭中有外出务工意向的农民。
2、培训名额分配:采取分批培训的方式,每批300-500人,每批培训名额由县劳务输出领导小组分配到各乡镇。各乡镇首批参训人员名单要于2005年1月10日前报县劳务输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培训专业:电脑操作工、电焊工、电工、缝纫工。
4、培训办法:采取定向报名、委托培训的办法进行。(1)各乡镇依据分配的指标,推荐学员并为学员开具介绍信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登记。(2)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乡镇报名情况及所选专业,委托有资质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就近培训。(3)学员培训结束,经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考核合格后,发给培训结业证;根据培训专业人数,将培训资金拨付给培训学校。
5、定点培训学校:全县定点技能培训学校,以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资质认定的通知》(灵再就业[2004]6号认定的11家有资质学校为定点培训机构。各定点培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办学水平,确保办学质量,使参训人员能够真正学到一技之长。同时要把培训与输出相结合,采取“定单培训”的方式,加强与发达地区企业的联系,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务输出关系,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就业率和待遇水平,真正做到群众满意、社会认可。
(五)召开劳务输出表彰暨外出务工欢送大会。
2005年2月20日左右,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劳务输出表彰暨外出务工人员欢送大会。会议将邀请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指导;县四大班子负责人、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县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经县资质认证的11所定点培训学校负责人以及部分学校的学员、部分即将外出务工人员和获奖的优秀务工人员参加会议。
(六)召开外出务工人员座谈会。
在劳务输出表彰暨欢送大会同日上午,县委、县政府召开外出人员代表座谈会。县四大班子负责人、县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10名“打工状元”以及由乡镇和定点培训学校推荐的32名务工人员代表等参加座谈会。各乡镇和定点培训学校各推荐1名务工人员代表,填写《全县劳务输出座谈会务工人员代表推荐表》一式两份,并于2005年元月20日前报县劳务输出系列活动办公室。被推荐参加座谈会的外出务工人员(10名“打工状元”除外),由县政府免费赠送单程外出飞机票或火车(汽车)票1张。
(七)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人员致春节慰问信。
县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在春节前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人员致慰问信,由乡镇负责组织人员张贴到村、组,并在交通要道、人员集中地放大张贴。2005年元月20日前完成。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劳务输出系列活动是县委、县政府发展劳务经济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并成立劳务输出系列活动办公室,抽调人员办公,有专人负责。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落实县劳务输出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坚持运作标准,严格操作程序,加强社会监督。
3、坚持走群众路线。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劳务输出系列活动,并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推选权等权益。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相关人员参与系列活动的资格,己获荣誉予以取消,追回所发奖金,并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4、系列活动由县劳务输出领导小组主办,县政府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电局等部门具体承办。县劳务输出领导小组下设系列活动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6030612;联系人:汤友才)。
附件:(略)
灵璧县人民政府
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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