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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2号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2号 | 发文机关:环境保护部 | |
发文日期:2010-11-30 | 生效日期:2011-01-0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碳纤维中碳含量的测定 高频红外碳硫分析仪法》、《混合甲酚组成的定量分析 毛细管气相色谱法》和《石油润滑剂中矿物油含量的定量分析法》三项海关化验标准,现予以公布(标准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略)
海关总署
201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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