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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津价费[2002]418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2-09-05 | 生效日期:2002-09-05 |
你委《关于核定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津教委财(2002)167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费参照在校外新建的大学生公寓区收费标准执行,即5至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3至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
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三、接此文件后,请通知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并使用市财政局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请你委做好对该校收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四、本通知自2002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执行。
天津市其他机构
二00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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