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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旅游局等部门关于学生红色旅游团交通安全保障及有关费用优惠问题意见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深地税发[2005]337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05-06-13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国家旅游局、财政部、公安部、教育部、铁道部、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民航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学生红色旅游团交通安全保障及有关费用优惠问题的意见》(旅发[2005]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05年6月13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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