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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进口卷烟消费税税率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大国税发[2004]202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04-12-29 | 生效日期:2004-12-29 |
各区、市(县)国税局,各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进口卷烟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字[2004]22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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