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专项审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甘政办发[2004]148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4-12-23 生效日期:2004-12-23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陇南行署,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审计署《专项审计调查通知书》(审投调〔2004〕413号、428号)的要求,审计署将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对我省部分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此次专项审计调查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我省2002-2004年度退牧还草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及其效果。被调查单位主要包括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粮食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将延伸调查部分市州(地)、县区(市)政府(行署)及其职能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专项审计调查组由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办郑新举特派员助理任组长,宋民、闫明、李光任副组长,成员为刘海波、马三平、李鹏、阳明、耿道乾、王辉等。二是我省2002-2004年县际和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农村公路通达工程等农村公路的投资计划安排、建设资金预算管理、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公路管理养护等情况。根据工作需要,还将追查以前年度的相关情况,并延伸调查相关单位。专项审计调查组由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办郑新民副特派员任组长,宋民、闫明、李光任副组长,成员为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办有关人员。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专项审计调查组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专项审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甘肃省政府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