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开发园区建设的意见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连政发[2002]117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2-07-06 生效日期:2002-07-06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国家级、省级、市级开发区、特色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建设,加快实施开放兴市战略,根据《江苏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开发园区发展的实际,现就加快我市开发园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挥优势,创造特色,科学确定园区的市场定位
1.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园区建设的先进性。在产业导向、项目布局方面,必须坚持统筹兼顾,资源共享,努力提高经济集中度;在规划方向、基础开发方面,必须与当地城镇总体规划有机结合,协调统一,相辅相成,办成当地体制创新的先行区、外向型经济的集中区、城镇发展的新城区。各类园区要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力争使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国际贸易等主要经济指标接近或达到当地总量的50%,已经达到的要进一步提高比重。
2.从实际出发,扬优展长,创造园区发展的鲜明个性。园区开发建设要克服产业雷同,认真分析本地区的区位条件、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和开发潜力,在环境建设、发展方向、项目布局、产业结构、运作体制等方面大胆探索,在创造特色、做大做强、形成优势方面取得明显突破。

  二、加大投入,加快开发,尽快完善园区的基础设施
3.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强园区对外的吸引力。园区所在地的各级政府要指导帮助园区加快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设施建设,抓紧解决好园区内的水、电、通讯、道路、绿化和通用厂房等最基本的投资条件,形成开发形象,为项目进区创造条件。
4.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努力提升园区投资环境的档次和效率。园区在加快基础开发过程中,必须加强智能化、信息化的规划和建设,重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来提升自身的竞争能力和工作效率。国家级开发区要加快数码区的建设,省级、市级开发园区必须尽快建立有特色的信息网站,并加快与国家、省、市专业网站的联网,逐步构筑园区信息平台。
5.加快开拓筹资渠道,实现投资多元化格局。各园区必须尽快改变单纯靠财政、靠银行贷款搞建设、办项目的状况,从实际出发,大胆创新,以各种形式调动企业和投资者参与基础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必须认真研究探索开发建设新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迅速建立行政引导、企业为主的市场化的开发建设体系;必须下决心解决好园区土地运作问题,以地生财,市、县国土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帮助园区国土部门采取市场化、企业化方式有效运作园区土地,为园区建设开辟新的筹资渠道。

  三、加大力度,狠抓落实,努力开创园区招商引资新局面
6.以招商引资为中心,全面推进园区的开发建设。项目是园区建设的生命线,园区招商引资必须坚持以特取胜,主攻吸引外资、出口创汇、工业项目,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以优取胜,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投资跟踪服务,大力实施专题推进措施,努力提高项目履约率和成功率。通过近2年的努力,新批进区总投资5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的内联项目,国家级开发区每年不少于10个,省级开发区不少于4个,其它园区不少于2个。
7.以组建精干得力的招商队伍为关键,迅速建立园区招商工作体系。各园区都必须建立招商引资机构,公开选聘有较高知识层次、外语水平和实践经验的复合型的招商人才,同时有选择地聘用区外兼职招商人员,建立招商窗口,配备招商手段,健全招商工作网络。
8.以强化招商基础工作为突破口,努力提高园区招商引资水平。要舍得在招商项目前期开发上下功夫,增加投入,搞好调研,真正开发出一批有特色、有深度、有吸引力的招商项目,建立项目库,并认真做好包装推介工作。尽快建立客商档案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与重点客商的交流交往,拓展合作关系。十分重视招商载体的培育、运用,以园区为第一载体,努力创建各种经济实体,联合区外现有企业进区办项目,根据不同的合作形式、合作内容,有针对性地构建合作载体。根据园区发展的需要,搞好人才需求调查和人才培训工作,为进区项目储备急需的人才资源。切实加强园区工作人员的政策、法律、业务、礼仪等方面的学习培训,把“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要求在园区率先落到实处。
9.以政府扶持、多元筹措为基础,抓紧建立园区招商引资资金支撑条件。园区招商引资所需的经费,必须认真落实,自身财力安排有困难的,当地政府应在财政年度预算中予以适当安排。招商经费一定要专款专用,加强管理,确保使用效果。
10.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探索园区招商引资新机制、新形式。创造条件办好网上招商,大力推广专业招商、上门招商、项目招商、派驻招商和以商引商;采取整体出让、租赁承包、资产组合、包片开发等多种方式扩大对外合作。各园区要率先探索市场化、企业化招商运作的有效方式,不断提升招商水平和效果。

  四、简政放权,特事特办,全力支持园区营造良好的发展软环境
11.各园区都要建立精干得力的管理机构,园区的规格根据发展规模水平,按规定程序报批。
12.市级和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享有以下管理权限:
(1)园区经济管理协调权。进区项目和企业在基建、生产和经营过程中需要当地政府协调管理的事宜,均由园区为主负责协调管理,市、县政府相关部门必须积极支持,提供方便。
(2)土地开发经营权。建立园区土地管理部门,在市、县国土部门指导下,负责做好园区土地的开发利用。
(3)用工和招聘人才自主权。园区机关、企业用人一律实行聘用制、合同制;园区管委会招聘机关人员可按国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用非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园区可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录用,报市、县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4)扎口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的自主权。对进区项目确需收取的少量行政事业性费用,由园区相关部门一个窗口对外,扎口收取。
(5)进区项目审批权。凡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要求的,相关条件能自身平衡的外引内联项目,国家级开发区享受市级审批权限,东海、赣榆省级开发区、连云开发区、海州开发区和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园区,享受同级政府的项目审批权限,凭园区行政管理部门的批件,直接到市县有关部门备案,领取有关批准证书。
(6)组织因公出国(境)招商直接申报权。园区需外派出国(境)由园区人员组成招商团组(员)的,经园区管理机构研究同意后,可直接向市、县政府申报,由外事部门办理护照。确因需要,市级以上开发区可按程序申办若干名一年一次批准、多次出入境的手续。
13.各园区要积极探索,实施企业化、市场化开发建设体制。要按照“小政府、大服务”的管理模式,构筑园区新型管理开发体制。进一步理顺经济关系,采取股份制等办法,面向社会组建开发建设的实体企业。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多渠道吸纳建设资金,加快开发建设步伐。

  五、制订政策,提供优惠,切实加强园区建设的竞争力和凝聚力。
14.各类园区必须加强规划建设管理,总体规划未按规定报批的,必须进行报批,总体规划需要调整的,必须抓紧调整,由原审批部门审批。今后凡新设开发性经济园区,都必须经过科学论证,符合城市和县城城镇总体规划,按程序报经各级政府批准。各县新设乡镇企业园区,由县政府审批;城市规划范围内设立的工业园区,由市政府审批;设立县级以上开发园区,必须报经市政府审批。总体规划报经市、县政府审批后,市、县计划、规划、建设部门应加强对园区规划实施的指导服务。进区项目的规划定点,符合审批要求的,经市、县政府批准后规划部门一周内审批办结。园区基本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和监理,由园区统一组织,市、县有关部门依法提供管理和服务。
15.市级以上(含市级)园区有条件的可以建立一级财政;暂不具备条件的,当地财政部门应当对园区建设给予财政扶持,并设立单独帐户。
16.各级计划部门在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时,应当优先安排园区开发建设用地,保证进区项目用地需要。各类园区内工业用地可按协议方式供地。市开发区、连岛旅游度假区土地出让净收益全额用于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宋跳开发区、连云开发区、海州开发园区等园区范围内用地,凡属市属和市属以上单位进区投资或招商引资来的项目用地的土地净收益,市与区按7:3分成;区属和区属以下单位进区投资或招商引资来的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净收益,市与区按3:7分成。各县范围内园区土地出让净收益的分成由各县确定。
17.各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要进一步降低对园区内企业收费标准。对新办生产性项目,免缴市政设施配套费;除少数确需收取的行政事业性费种外,其他费用自企业注册开办之日起,四年内一律免收。中介服务性收费按现行规定标准的低限收取。
18.市、县主管部门对园区急需解决的问题,应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及时加以解决。市、县行政审批中心可在园区设立集中服务窗口,逐步做到园区的审批管理服务不出区,为园区发展建立快捷的“绿色通道”。

  六、共建共用,资源共享,切实调动各方面加快园区建设的积极性
19.鼓励园区所在市、县、乡(镇)部门和企业进区办项目,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红线以外的基础设施由园区负责提供,并按照“谁招商,谁受益”的原则,对引资实绩、产值销售收入等受益方面,归主办地区和单位统计考核。对现有市县属企业办在市县开发区的项目,按照连政发[2002]80号文件第二条第一、二款规定执行。
20.为了有利于各县区、乡(镇)、部门和企业共建共用园区,各地应当从实际出发,理顺相互间的体制和运作方式的关系,建立必要的共建共用领导体制和招商体制。
21.凡属当地新上的项目和城区的搬迁项目原则上进入园区建设。所有安排进园区的项目,必须服从园区的统一规划、建设管理和协调,保证园区的合理布局和整体形象。

  七、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园区发展的指导服务
22.各级政府一定要把园区建设作为扩大开放、实现快速崛起的大事,摆上重要位置,要着重抓好园区规划,解决园区开发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要坚持以园区为开放窗口,大胆实施改革措施,构筑园区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环境建设和经济发展新优势;要建立考核管理和督促检查制度,形成齐抓共建园区的新格局。
23.市、县外经贸部门要加强对当地园区建设的指导和服务。认真抓好重点开发园区考核督查,经市政府批准的市、县级开发园区,由市、县外经贸部门会同同级目标管理部门,按照开发园区考核办法的规定,重点考核利用外资、自营出口、业务总收入、财政收入和基本建设投入等五项指标,以推进全市开发园区健康快速发展。
24.本意见自2002年7月6日起施行。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02年07月06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