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财政部关于福建兴业银行厦门分行2000年度财务检查的处理决定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财金[2002]52号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日期:2002-04-26 生效日期:2016-12-11
 

  根据《财政部关于部分金融机构进行财务抽查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01]250号),我部委托北京中平建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1年11月30日至2001年12月21日对你行厦门分行本级(含营业部)2000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及处理决定通知如下:

  一、少列成本
  你行厦门分行2000年度“在建工程”科目中列技贸大厦68,233,948.85元,杏林兴业大厦20,907,491.66元,共计89,141,440.51元。《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财商字[1993]11号)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按规定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照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的折旧。因此,以上两个项目均已交付使用,应当结转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2000年度应列支折旧费用2,971,381.35万元(折旧年限按30年)。

  二、漏缴税款
  (一)你行厦门分行2000年度交纳营业税、房产税滞纳金和罚款5,619.20元,已在“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房产税”科目中列支,未作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一章第六条第二款“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在计算应纳税的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厦门分行需补缴企业所得税1,854.34元。
  (二)你行厦门分行金龙苑车库固定资产原值3,233,591.00元,房产证明共有25间,其中16间房产2000年未交房产税。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厦门分行需补缴房产税17,065.36元。
  (三)你行厦门分行营业部2000年度委托贷款多计表外利息6笔计641.01元;第四季度委托贷款表内利息收入3笔计41679.00元,未代扣代缴营业税及附加。厦门分行应调整账务,并补缴营业税及附加3542.72元。

  三、其他违规事项
  (一)厦门分行培训部在厦门分行营业部1522单位其他存款中开设-资金账户(账号152200012013#),2000年度未清理并账。其资金来源主要有:拨入经费、住宿费收入、伙食费、存款利息等,支出用于职工培训。至2000年1月1日,账面余额为74,417.87元。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21日销户时收入发生额51,805.39元,支出部分41,341.24元,至销户日并入厦门分行经费账户时的余额为84,882.39元。
  (二)厦门分行储蓄业务部在厦门分行营业部1522单位其他存款中开设-资金账户,2000年度未清理并账。开户时间1995年5月15日,资金来源主要有:代销传呼机款、支行上划邮费等,账面余额为26,847.75元。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7月13日销户时收入发生额为502,426.81元,支出部分529,090.83元,销户时余额183.73元。
  根据《关于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监管若干问题的通知》(财债字[1999]217号)“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账户管理制度。金融企业要建立集中统一的财务管理体系,将所属一切业务部门的财务均归口财务部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金融企业在资金计划部门和财会部门外多头设立费用存款账户,“对企业内各部门开设的费用账户,各金融企业要组织进行清理并账;未清理并账的一律视同为小金库处理。”上述两个账户在2000年度未清理并账,应视同“小金库”处理。根据《关于清理“小金库”的具体规定的通知》(财监字[1995]29号)以及《关于清查“小金库”若干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监字[1995]39号)的有关规定,厦门分行应对上述两个账户2000年度的收入发生额554,232.57元补缴所得税182,896.75元。
  以上各项处理决定,共计应上缴国家财政205,359.17元。其中:补缴所得税184,751.09元,补缴营业税及附加3,542.72元,补缴房产税17,065.36元。
  本处理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你行厦门分行应在本处理决定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查补的税款按税务机关规定的原缴库方式补缴入库,并在款款书上注明“财政部查补”字样,同时将上述缴库凭证复印件报送我部。
  你行应责成厦门分行对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进行认真检查和整改,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杜绝今后财务会计工作中的不规范做法。

财政部
2002年4月26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