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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编报2005年税收会计统计报表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闽地税函[2004]258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04-12-16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

  为了进一步促进税收税源分析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在确保数据质量和指标体系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对税收会统报表制度进行了必要的修订。现结合我省实际,就2005年税收会统报表编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修订内容及填报口径
  (一)在报表的各相关企业类型栏后,一律增设″其中:国有控股″栏,以全面反映国有控股(含控资企业)的税收情况。“国有控股”(含控资企业)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股本或资本占较高比例,并且由国家实际控制的企业。具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绝对控股或控资企业,其国家股本或资本所占比例大于50%;另一类是国有相对控股或控资企业,其国家股本或资本所占比例相对大于其他经济成分所占的比例;或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
  (二)在“道路运输”项目下增设“其中:公路货物运输”项目;在“水上运输”项目下增设“其中:内河货物运输”项目,分别统计道路、水路运输业中来自公路货物运输和内河货物运输的营业税收入,不包括客运。

  二、表式调整内容(具体表式将通过邮件下发各地)
  (一)调整《入库税金明细月报表》
  1、在本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项目下增设“其中:中央固定收入”项目,反映对港澳台和外商投资的海上石油、天然气企业以及外国海上石油、天然气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2、修订附列资料,依次为“附列资料1:企业所得税预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外企业所得税预缴、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附列资料2:抵缴企业所得税、抵缴涉外企业所得税”。
  (二)修订、细化《应征税金明细月报表》的企业类型划分
  1、在“集体企业”栏后增设“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其中:国有控股”三栏。
  2、将原“股份制企业”栏改为“股份公司”栏,其后增设“其中:国有控股”、“私营企业”两栏。
  3、将原“涉外企业”栏细化为“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两栏,并在其后分别增设“其中:国有控股”栏。
  (三)将《待清理呆帐税金明细月报表》的“三年以上呆帐”栏改为“其他”栏;取消“三年以内呆帐税金”栏。
  (四)在《税收收入分产业统计月报总表》的“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栏后,增设“住宿和餐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栏,以更加详细地反映税收收入的分行业情况。
  (五)修订《税收收入分企业类型统计月报总表》的相关企业类型。
  1、将原“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栏合并为“股份公司”栏,其后增设“其中:国有控股”栏。
  2、在“联营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栏后,分别增设“其中:国有控股”栏。
  (六)在《营业税分企业类型统计月报表》的原“(一)交通运输业”的“2.道路运输”项目下增设“其中:公路货物运输”项目;原“4.水上运输”项目下增设“其中:内河货物运输”项目,分别统计道路、水路运输业中来自公路货物运输和内河货物运输的营业税收入,不包括客运。
  (七)将《税收欠税分项目统计月报表》中“股份制企业”项目改为“股份公司”,其统计口径不变,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三、2005年税收会统月(年)报表继续利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软件编报,其表式的修订和软件的修改工作由省局统一完成后下发。

  四、各级地税机关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005年各类税收会统月报表的编报工作。具体上报时间为:各县(市、区)应在每月2日前将数据传送到上级税务机关;各设区市传送时间为每月4日前,双休日一律不得顺延。税收会统人员双休日没有按时休假的可顺延至报表编报期外休假。

  五、各地基层征收单位要认真做好税收会统数据特别是减免税金、欠缴税金以及查补税款等的核算和统计工作,要通过加强与金库的收入对帐和审核分析发现差错及时逐笔更正,并在发现差错的当月调整帐表。对于由于征管软件的缺陷而造成数据失实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对于由于基础数据的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会统数据失实的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补充和勘正,对于由于人为因素而造成数据失实的要建立必要的奖惩制度进行纠正,以确保会统数据的真实和完整。

  六、由于现有征管信息系统软件基础数据中没有相关“国有控股(含控资)”的数据资料,各基层单位应对有关数据进行采集、分类整理和界定,工作量很大,因此各级地税机关必须统筹安排,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务必密切配合,确保数据采集完整、真实、正确。
  请各地接通知后,抓紧布置,认真执行,以确保2005年各类税收报表数据的及时、准确编报。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200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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