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农业部关于印发《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农财发[2005]第35号 | 发文机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外汇管理局) | |
发文日期:2005-07-13 | 生效日期:2005-07-13 |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厅(委、局),有关科研院校,部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农财发[2002]36号)及其他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农财发[2002]36号)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项目是国家设立的筛选高毒农药替代品种,集成推广科学使用方法的专项资金。目标是促进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品种及其集成技术的大面积推广,实现国家高毒农药削减计划。
第三条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项目由农业部组织,中央和地方农业部门及有关科研院校实施。
第四条替代农药品种由农业部组织论证提出,农药样品供应单位由农业部推荐。农药样品应附有生产厂家的质量检测报告。
第二章 资金使用方向
第五条替代农药品种针对的农作物病虫害,主要包括水稻螟虫、稻飞虱、玉米螟、棉铃虫、棉蚜、棉红蜘蛛、棉盲蝽蟓,蔬菜蚜虫、小菜蛾、甜菜夜蛾等。
第六条替代农药品种试验包括:
(一)室内活性筛选试验。采用室内生物测定的方法,求出替代农药品种对作物害虫的毒力曲线。
(二)抗药性风险评估试验。采用室内生物测定的方法,进行抗药性汰选试验,研判作物害虫对替代农药品种的抗药性大小。
(三)天敌风险评估试验。采用田间试验和室内生物测定的方法,测试替代农药品种对作物害虫主要天敌的危害程度。
(四)水生生物风险评估试验。采用室内模拟的方法,测试替代农药品种对田间主要水生生物的危害程度。
(五)田间配套技术试验。采用田间试验的方法,测试替代农药品种的最佳施用时期、施用量、施用方法、施用环境。
第七条替代农药品种示范,对于大田作物,要有1公顷以上的示范面积;对于蔬菜作物,要有5亩以上的示范面积。试验示范单位划定示范区时,应与种植农户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试验费用、药品试剂费用、试验田租赁与补偿费用、相关资料收集费用,对小型仪器设备购置、技术培训与推广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章 申报与实施
第九条农业部根据试验示范工作需要和预算规模,提出下一年度项目计划,内容包括年度目标、针对的农作物病虫害种类、替代农药品种与样品供应单位、试验示范内容、有关指导意见等。农业部确定项目单位,下达年度项目计划。
第十条项目单位应具备有关农药试验示范的工作经验,具有较高工作水平,仪器设备较为齐全,技术力量较强。
第十一条项目单位根据年度项目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内容包括现有成果、工作目标、地点选择、人员安排、技术路线、资金测算等,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农业部。涉及田间配套技术试验和大面积示范任务的,项目单位应结合当地优势作物的情况,在实施方案中明确试验示范的具体地点。
第十二条农业部审核评定项目单位的实施方案。
第十三条农业部下达项目资金。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
第十四条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核定的实施方案,不得擅自变更。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五条项目单位要建立项目资金的明细账,确保专款专用。要建立完整的项目管理档案。
第十六条项目单位应将本年度项目执行的中期报告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于11月底前报送农业部。农业部以此作为确定下一年度项目计划和项目单位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省级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自查。农业部进行重点抽查,开展项目评估和总结。
第十八条省级主管部门要做好对项目单位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做好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第十九条省级主管部门要保证必要的组织、培训、宣传经费。
第二十条对提供虚假材料,擅自变更实施方案,或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农业部
2005年7月13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