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上海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科技部关于印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沪财企一[2002]22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2-01-01 生效日期:2016-12-11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科技部《关于印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2]3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2年01月01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