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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朝政发[2004]4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4-03-31 | 生效日期:2004-03-31 |
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京政发[2004]8号)要求,我区将于2004年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普查的目的主要是全面掌握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经济总量、结构布局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认真搞好经济普查,对实现数据资源共享,提高宏观调控能力,推动我区优化发展环境、优化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具有重要作用;对研究制定“十一?五”规划,促进区域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是在本区范围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具体范围包括: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和科技活动、财务状况、劳动工资、能源消耗以及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生产能力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的调查年度为2004年。
四、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为加强对此次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2004年第2次区政府常务会决定成立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各街、乡要于2004年4月20日前建立由行政主要领导负责的普查机构,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全区各级普查机构要在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普查办法和实施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普查任务。其中,工商朝阳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编办、区民政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提供所管理企业、事业、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单位的名录库;协助建立朝阳区经济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配合做好普查清查登记和清查结果的评估认定,并协调本系统配合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工作。工商朝阳分局负责组织实施个体工商户的普查工作。区计委和区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等事项。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落实普查宣传动员事项。经济普查涉及到的其他部门也应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工作。
全区各级普查机构要切实保证机构、人员、经费落到实处,建立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制定周密的普查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选调和培训普查员、组织清查和登记、宣传动员等各环节工作顺利实施。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配合搞好普查工作。
五、普查人员的选调与管理
全区普查工作人员采用选调与招聘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被选调和招聘的人员在参加普查期间,必须遵守普查纪律、工作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普查任务。对不符合要求的普查工作人员及时予以清退、解聘。
六、普查经费
此次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区和街乡两级财政要确保普查工作所需经费按时拨付、及时到位,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依法普查,做好宣传工作
在辖区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经济普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篡改和伪造统计数据。
各级普查机构和有关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动员被调查对象积极配合,为普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04年03月31日
附件:朝阳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戴继楼 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 刘 野 区统计局局长
王 春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 捷 区计委主任
成 员: 刘印槐 区综治办主任
赵全保 区绿化局局长
田巨清 区体育局局长
邵丹峰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顾润雨 区经委副主任
高永宏 区建委副主任
平光裕 区市政管委委员
田志刚 区街办副主任
秦 涛 区农委副主任
赵连茹 区商委副主任
周 炜 区教委副主任
高春利 区文化委副主任
喻 军 区编办副主任
刘伯韬 区人防办副主任
李玉卉 区统计局副局长
王春平 区财政局副局长
邢炳山 区国税局副局长
郭文武 区地税局副局长
杨俊亮 区民政局副局长
石凤云 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曹亦农 区卫生局副局长
李家义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魏毅力 区司法局副局长
赵 晶 区档案局副局长
吴少军 区城管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魏炳林 工商朝阳分局副局长
黄民勤 市规划委朝阳分局副局长
齐志林 公安朝阳分局副局长
李永来 朝阳交通支队副支队长
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刘野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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