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全省组工干部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鲁价费发[2000]257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0-08-28 | 生效日期:2000-08-28 |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你部《关于全省组工干部培训收费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你部根据中组部和省委要求,对全省组工干部进行培训,其培训收费,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已以鲁财综字(2000)62号文批准立项。现核定培训费具体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期(10天)150元,资料费据实收取。
你部所属干部培训中心须到省物价局申领《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资金管理按鲁财综字(2000)62号文件规定执行。收费资金专项用于培训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山东省其他机构
2000年08月28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