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确认本市35家会计师事务所具有2000年度特定企业年度会计报告审计资格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失效
  文    号:沪财会[2000]62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0-10-17 生效日期:2016-12-11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国有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通知》(沪财会[2000]35号)的精神,经审核,确认35家会计师事务所具有2000年度特定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资格。其中,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2000]228号)有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可承办地方金融企业、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业务。现公布名单如下(其中,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直管的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具有特定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资格):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大通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东亚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复兴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经隆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宏大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大公大同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沪博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江南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华夏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新中创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海佳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华益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金茂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华申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沪西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宏华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佳华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求是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公正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上瑞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沪中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长信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汶汇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申洲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高科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华城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  

除以上会计师事务所之外,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均不得承担2000年度本市特定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业务。

上海市财政局
2000年10月17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