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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东地税函[2004]161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04-09-30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200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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