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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全省继续教育公共课统一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赣财综字[2000]83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0-07-07 | 生效日期:2000-07-07 |
省人事厅:
你厅《关于全省继续教育公共课统一考试收费定价的报告》(赣人文(2000)24号)收悉。根据人事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为了提高继续教育培训质量,全省每年进行二次继续教育公共课统一考试,为使考试顺利进行,经研究,同意你厅在组织考试时按每人20元的标准收取继续教育公共报名考试费。
以上所收费用主要用于报名、试卷出题、印刷装袋、阅卷登分、监考、考场租金、试卷押运保管、准考证登分表等相关支出。考试费属预算外资金,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江西省其他机构
2000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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