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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获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粤中小企[2007]4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7-01-29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情况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企业[2007]77号),为做好我省获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的管理监督和总结工作,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市需按要求反馈信息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以下简称市级)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局通知获得专项资金资助的单位,按要求登陆“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www.sme.gov.cn),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反馈相关信息(登录账号和密码见附件2)。
项目承担企业应在项目建设期内的每年1月份和7月份,反馈上一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的企业情况、项目实施情况;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企业应提前在“项目实施情况跟踪表”的“说明”栏目中填写延期原因和预期完成日期。
市级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在每年1月30日前(2007年可延期到2月10日前)和7月30日前,反馈对企业当期信息的审核意见(附件3)和本市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与项目建设情况总结。对申请延期完成的项目,以及不能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和不能达到建设目标的项目,市级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局研究提出项目延期或撤销项目的建议,并说明理由。市级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局将上述内容及总结正式行文上报省中小企业局和省财政厅。
项目承担企业在项目建成后20天内,反馈建设项目达产后预计实现的目标和项目建设情况与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总结,相关纸质文件报市级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审查。市级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应在10天内向省中小企业局和省财政厅反馈对项目建成情况的审核和评价意见。
市级财政局要及时反馈向下转拨专项资金信息;获得专项资金资助的单位要及时反馈收到拨款信息。
二、反馈信息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包括市级财政局下达专项资金拨款文号、日期、额度等情况;获得专项资金资助单位收到拨款日期和额度情况,以及承担建设项目企业已投入的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它资金到位情况。
(二)承担建设项目企业的企业情况和项目达到的阶段性技术、经济指标情况。
(三)项目建设实施进度情况。
(四)项目实施中的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三、建成项目总结报告内容要求
承担建设项目的企业要根据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对项目建设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实施起止日期,投资完成情况,项目验收主持单位名称,项目验收日期等(项目验收时应提前通知省中小企业局和省财政厅)。
(二)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包括:设备到位及运行情况、建筑工程完成情况、生产组织、产品技术等情况等。
(三)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四)项目对企业下一步发展的促进作用。
四、工作安排
2006年及以后年度项目的管理监督工作按此文件要求开展。对管理监督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问题,市级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应及时向省中小企业局和省财政厅反映。
为搞好工作衔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近期要重点做好2004年和2005年项目的管理监督工作。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已将历次反馈信息装入“项目管理系统”,各市级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可进入“项目管理系统”分别查看本市各企业项目管理监督跟踪反馈情况,未上报2005年项目第二次跟踪信息和2004年项目未建设完成的市(单位)应马上指定专人跟踪完成相关事项,并及时向省中小企业局和省财政厅报告。
省中小企业局和省财政厅根据各市反馈的信息,采取电话询问、现场考察、专项资金审计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项目管理监督工作差的市,省中小企业局和省财政厅将取消其下一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资格。
请各市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项目跟踪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省中小企业局和省财政厅联系。
联系人:省中小企业局技术进步处 方初生(固定资产投资类),电话: 020-83133429;孙海扬(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类),电话:020-83135841.
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 林晓红,电话:020-83170255.
附件:1.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情况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企业[2007]77号)(略)
2. 各市获国家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企业帐户密码汇总表 (略)
3.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表 (略)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广东省财政厅
2007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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