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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旅游局关于2007年“五一”黄金周旅游预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深旅行管[2007]27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7-04-09 | 生效日期:2007-04-09 |
各旅行社、旅游景点和有关宾馆饭店、度假村:
为了保证2007年“五一”黄金周旅游预报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本次预报统计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黄金周旅游预报统计工作的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节假日旅游住宿设施预订情况调查日报表》(SD-LY001表)
指定的82家旅游住宿设施单位于4月24日至30日期间每日15时前,将本表按《黄金周旅游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通过互联网上报我局。
(二)《节假日旅行社接待组团计划调查日报表》(SD-LY002表)
1.全市所有旅行社于4月24日至30日期间每日15时前,将本表按《黄金周旅游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通过互联网上报我局。
2.各出境游组团社于4月24日至4月30日每日15前将《2007年“五一”黄金周旅行社组团港澳游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传真至我局。
(三)《深圳市节假日旅游情况调查日报表》(SD-LY004表)
1.全市主要25家景点于5月1日至7日每日14时前将本表通过互联网上报我局。
2.指定阳光酒店、格兰云天大酒店、华侨城海景酒店、迪富宾馆和京鹏宾馆五家酒店于5月1日至5月7日15时前将本表通过互联网上报我局。
3.其它未指定的住宿设施单位和全市所有旅行社于5月7日12时前,将4月30日12时至5月7日12时的累计数填入本表的“本日”栏中,其余事项按《黄金周旅游信息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将本表上报我局,5月1日至5月6日停报。
二、报送方式
登陆市旅游局政务网(www.szta.gov.cn),点击左边“旅游统计”模块进入“ 假日旅游预报”进行填报提交,同时于5月7日14时前将加盖公章的SD-LY004表《深圳市节假日旅游情况调查日报表》传真至我局。
三、模拟测试的时间安排
为了保障假日旅游预报网络系统在“五一”黄金周预报统计期间的顺利运行,请新纳入预报的旅行社(名单见附件2)请于4月19日15时前,将反映当天实际情况的SD-LY002表(见附件3),通过网上报送我局。
四、报表填报的注意事项
(一)“营业收入”的单位为“万元”,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旅行社的接待总人数为地接人数;组团总人数为通过旅行社组织的出游人数。
五、需要报送的其它黄金周旅游信息
(一)5月1日至6日,华侨城控股公司属下的所有景点以及明思克航母世界、野生动物园、海上田园风光安排专人,每天上午11时前通过传真向我局报告有关的旅游信息和情况,包括市场情况、热点、有特色的旅游活动、新的旅游项目、重大安全事故及其它的旅游信息。
(二)各企业于4月18日前将本企业节日期间的旅游项目、活动安排和工作方案等资料(结合活动提供图片信息)报送我局。
(三)4月18日前将本黄金周的有关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名单报至我局(按附件统一格式报送)。
(四)在黄金周结束次日12时前将本企业黄金周的工作总结报至我局。
六、市旅游局统计预报值班电话:82105075 82003170
传真:82003174
地址:市民中心C1129室
E-Mail:chenxk@szta.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黄金周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名单(略)
2.参加模拟测试的旅行社名单(略)
3.企业需要报送的有关报表(略)
4.2007年五一黄金周旅行社组团港澳游情况统计表(略)
深圳市其他机构
2007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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