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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第四中学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批复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苏价费字[2007]24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7-01-22 | 生效日期:2016-12-11 |
苏州市第四中学:
你们校“关于核定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
根据省有关教育收费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对学生住宿的资金投入。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450元。
二、本批复自2007年春季招生开始执行,请执收单位接文后到所属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增项手续。
苏州市物价局
苏州市教育局
苏州市财政局
200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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