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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陕国税发[2007]32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7-02-01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号财税[2007]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2007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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