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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国债项目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黑建计[2004]28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4-10-26 生效日期:2004-10-26
 

有关市建设局:

现将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国债项目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综[2004]8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对有问题的城市基础设施国债项目进行认真整改,尽快采取有力措施,使建设项目投入稳定运营,及时发挥效益。
请各地于12月10日前将城市基础设施国债项目整改情况书面报省建设厅计财处。
附件:审计署审计中发现有问题、需要整改的项目名单。

附件:
审计署审计中发现有问题、需要整改的项目名单

  一、未按建设责任书或计划建成的项目(5项)
1、哈尔滨市文昌污水处理厂
2、牡丹江市煤气工程
3、齐齐哈尔市污水处理厂
4、齐齐哈尔市应急供水工程
5、双鸭山市三水源供水工程

  二、建成后基本未投入运营的项目(5项)
1、北安市闹龙河水库及配水管网
2、鸡西市煤气工程
3、佳木斯市应急供水工程
4、齐齐哈尔中心城区给水工程
5、双鸭山市应急供水工程

  三、建成后不能投入正常运营的项目(1项)
1、萝北县凤翔镇供水工程

黑龙江省建设厅
二OO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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