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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安绵良水电站概算调整的批复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闽发改交能[2006]980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11-21 生效日期:2016-12-11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要求申请调整绵良水电站投资概算的请示》(漳发改交能[2006]21号)及有关附件悉。经研究,现就华安绵良水电站概算调整批复如下:

  一、华安绵良水电站2004年2月开工建设,建设期间因价格上涨等因素,尤其是库区补偿政策性变化和电站送出工程概算调整较大,项目实施突破原审批概算,经研究,同意华安绵良水电站调整概算。

  二、同意华安绵良水电站送出工程按照省电力公司《关于华安绵良水电站接入系统设计的审查意见》(闽电计[2004]833号文)调整。送出工程投资调整为2428万元,比原概算750万元增加1678万元。

  三、同意该电站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按照省移民局《关于华安绵良水电站水库淹没处理补偿概算调整的审核意见》(闽政移函[2006]104号文)进行调整,其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静态投资为4469.29万元,比原概算增加2325.59万元。

  四、同意枢纽工程静态投资和建设期贷款利息分别调整为32140.35万元和2918.7万元,比原概算增加4534.45万元和853.3万元。

  五、同意项目总投资调整为41978.23万元,比原概算增加9391.33万元。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抓紧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发挥效益。

附件:华安绵良水电站调整概算审定表(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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