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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06年人口变动情况、劳动力和群众安全感调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宁政办发[2006]126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10-10 | 生效日期:2006-10-10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统计局拟定的《关于做好2006年人口变动情况、劳动力和群众安全感调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做好2006年人口变动情况、劳动力和群众安全感调查工作的指导意见
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06年人口变动情况、劳动力和群众安全感调查工作的通知》(苏统〔2006〕052号)精神和2006年省人口变动、劳动力和群众安全感调查工作会议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人口变动、劳动力和群众安全感调查工作,现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人口变动情况、劳动力调查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年度调查制度,通过调查,掌握人口变化情况和劳动力就业、失业状况,把握人口发展规律,为科学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将起到重要作用;做好群众安全感调查,有助于科学、准确地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客观反映社会治安状况,为全面判断和部署社会治安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该项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2006年人口变动情况、劳动力及群众安全感抽样调查工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在调查组织上,国家对2006年11月至2010年人口普查前4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进行了统一设计。今年人口变动情况调查的内容和项目与以往相比,进行了调整和增加,调查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时,为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监测的需要,江苏省以省为总体、省辖市为次总体,在我市13个区县、66个镇和街道、199个村(居)委会,同时开展人口变动、劳动力和群众安全感抽样调查工作,约涉及4万人。今后,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市将把该项调查作为经常性工作,每年样本轮换50%。
各区县应高度重视该项调查工作,切实解决好调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支持,确保调查工作必要的经费和人员。各区县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落实好调查所需的工作经费,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要认真贯彻执行调查方案,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早动员、早部署,扎扎实实抓好调查工作的每个环节。要重视宣传动员工作,重点做好抽中调查小区的宣传,取得被调查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良好的调查环境。
三、抓好培训,提高能力
为保证调查数据的高质量,各区县要严把质量关,精心挑选责任心强、业务精通、情况熟悉的同志担任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要严格按照《调查制度》和《调查员手册》的规定和要求,精心安排,严格管理,坚持培训合格上岗制度,认真组织好对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要建立调查员档案,根据调查工作的需要,建立一支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相对稳定的基层调查队伍,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抓住重点,确保质量
人口变动情况、劳动力调查工作重点是查准总人口和出生、死亡、流动人口以及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群众安全感调查工作重点是如实反映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感受。各区县要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在调查工作中,特别是在调查摸底和登记期间,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深入基层,加强督查,克服困难,排除干扰,确保调查登记工作不重不漏、调查数据全面、准确可靠,严禁瞒报和虚报。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干扰调查工作。
五、加强配合,资源共享
人口变动情况、劳动力和群众安全感调查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难度大,技术要求高,是一项多调查、高频率的调查任务。各区县、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协作,认真做好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实现资源信息共享,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南京市政府
200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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