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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晋国税函[2006]236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5-24 生效日期:2006-05-24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接本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新申报表推广应用准备工作,如有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局。

  二、新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合核定征收企业)》仍由各单位按附件表样、现行申报表规格印制并下发使用。

  三、我省从2006年7月1日起统一使用新申报表,现行申报表同时停止使用。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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