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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意见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周政发[2006]46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5-24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提高和改善农村群众生活水平,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市农村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我区水资源异常贫乏,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44m3,农村吃水难问题一直十分突出。区委、区政府历来非常重视农村人畜饮水工程的建设,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区通自来水的村庄达到了80.4%,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仍有部分农民面临着吃水困难、水质恶化等问题,严重影响着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人们对实现村村通自来水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千方百计克服困难,采取有力措施,科学规划,狠抓质量,强化管理,确保农村自来水工程顺利实施。
二、任务目标
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编制完成《周村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规划报告》并组织实施。重点解决无饮用水村庄的水源建设和供水主管路,自来水入村率达到100%;对已通自来水村庄但水质较差、设施落后村庄的改水、更新设施给予适应补助;对于集中供水点(站)扩大规模和管理体制改革的村(单位)给予奖励。通过大力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使我区农村的供水能力、供水质量有明显提高,在全区内实现村村通自来水。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农村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涉及面广,组织协调工作量大,各级各部门要通力协作,确保工程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区财政、计划部门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区水务部门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和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区审计部门负责对工程资金的审计和监督;区物价部门负责合理确定农村供水水价;区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对水源地水质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同时,区政府将把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并根据考核情况对成绩突出的镇、单位和个人进行评比、表彰、奖励。
(二)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各镇、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任务目标,按照《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管理责任制,切实把好规划设计、材料设备质量、施工队伍选择、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5个关口,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
(三)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效益。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投资大、任务重,一定要采取措施,严格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要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省、市、区财政资金由区财政局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镇、村自筹资金由镇政府指派专人、专帐管理,切实加强资金控制。要加大资金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地对饮水工程建设资金的到位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
(四)加强工程建后管护,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农村饮水工程涉及村庄多、分布广,建后管理难度大,影响工程效益的发挥。因此,要明晰工程所有权,积极探索引入市场机制,深化农村饮水工程运行机制改革,对完成自来水管理体制改革的村进行表彰奖励。所有饮水工程都要有偿供水、合理收费。要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做好防护标识,建立水质检测制度,对水源工程的水质定期化验、监测,为农民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四、工程资金补助方案
(一)资金筹措方案。按照“政府投入为引导,集体和群众投入为主体”的原则,建立健全多元化的投入机制,鼓励农民群众投资投劳,积极引导和吸纳企事业单位、个人、外商等社会资金投入工程建设,倡导和动员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支持工程建设。工程建设用地可作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统一纳入政府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给予优先安排,临时用地问题由各镇政府负责协调解决。
(二)资金补助原则。根据工程受益范围和投资规模,采取定额补助和先干后补的补助政策,对未完成任务目标、拖延工期、工程质量不达标的不予补助。按照年度工程建设计划,经竣工验收合格后,落实补助资金。补助重点为新建工程的水源工程和主管网工程。
(三)补助标准和要求。工程必须具备完整的成井资料,材料设备购置发票、合格证,完善的配套设施、管理体制及水费征收制度;具备区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按照计划进度完成建设任务,具有区级村村通工程验收组的验收合格证书,对推迟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不予补助。
周村区人民政府
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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