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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小企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大财会[2004]511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04-12-22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民政局,各社会团体、各民办非企业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小企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财会[2004]15号)转发给你们,请亲热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小企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略)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2004年12月22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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