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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廊坊市华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4年度管理费预算的批复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冀地税函[2004]299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04-12-27 生效日期:2004-12-27
 

廊坊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廊坊市华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取2004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的请示》(廊地税发[2004]52号)收悉.经研究,批准廊坊市华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4年度管理费预算为36万元.所需费用全部由廊坊市华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缴纳.该企业按核定定额上缴的管理费,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请通知并监督企业遵照执行.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200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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