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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失效
  文    号:财企[2004]185号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日期:2004-10-14 生效日期:2004-10-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改委(计委)、经委(经贸委)、中小企业局(厅、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行为,我们制定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0四年十月十四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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