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失效 | |
文 号:财企[2004]185号 |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 |
发文日期:2004-10-14 | 生效日期:2004-10-14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改委(计委)、经委(经贸委)、中小企业局(厅、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行为,我们制定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0四年十月十四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