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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市场业务公告2005[2号]--关于春节前开展短期逆回购交易的通知 |
内容分类: 兼并与收购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公开市场业务公告2005[2号] | 发文机关:关税税则委员会 | |
发文日期:2005-01-28 | 生效日期:2005-02-01 |
关于春节前开展短期逆回购交易的通知
为保持春节前银行体系流动性平稳,人民银行决定从2月1日起,在公开市场业务交易日,根据实际需求,面向存款类机构一级交易商开展短期逆回购交易。另将2月8日(周二,大年三十)的操作移至2月6日(周日)进行。具体安排(略)
请有逆回购需求的存款类机构一级交易商于各交易日9:00-11:00向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报告相关信息。
另外,上述三个交易日无央行票据发行和正回购操作。
联系人:周俊英 010-66195918 林振辉 010-66194049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
二○○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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