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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调整2004年1月份上市企业债折算成回购标准券比率的通知

  内容分类: 兼并与收购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3-12-25 生效日期:2004-01-01
 

各会员单位:
  根据本所《关于开展企业债券回购交易的通知》(上证债字〔2002〕第36号)及《关于按月调整上市债券折算成回购标准券比率的通知》(上证债字〔2003〕第28号),现将2004年1月份企业债折算成回购标准券的比率公布如下,请各单位据此加强对企业债存管数量的管理,禁止卖空行为的发生。
  本折算比率调整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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