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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公告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3-06-09 生效日期:2013-07-0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2]567号)第二条、第六条的规定,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特此公告。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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