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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2013年第五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 |
| 内容分类: 其他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 文 号:建市监函[2013]71号 | 发文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 发文日期:2013-08-26 | 生效日期:2013-08-26 |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有关规定,经审核,裴立云等7055名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符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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