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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失效
  文    号:京地税企[2009]110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09-04-15 生效日期:2009-04-15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通知》第三条涉及的主管税务机关加强管理及审核程序等问题将另行明确。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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