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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酒店出租的函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不限
  文    号:琼地税函[2013]744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13-12-02 生效日期:2013-12-02
 

海南省财政厅:

我局位于城西路18号地税大厦,始建于2001年12月,2005年6月竣工,原规划一楼大厅,二楼餐厅,三至十楼作为我局办公用房,十一至十五楼作为酒店,2006年3月投入使用。

经请示贵厅,该酒店于2006年3月1日出租给金宝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租期8年,将于2014年3月1日到期。

为确保我局固定资产保值、增值,支持就业。合同到期后,我局拟将该酒店按照公开招标方式继续出租,租金上缴省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请予以审批。

妥否,请复函。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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