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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深圳市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群众团体名单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12-04-09 | 生效日期:2012-04-09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委员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审核,深圳市红十字会符合公益性群众团体条件,具有接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资格。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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